各生产商:
根据《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补充修改采购文件(基本药物部分)》的规定,2011年7月7日将进行商务标报价。为了保证各生产商有效参与报价,现将网上报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价时间
2011年7月7日9:00—18:00。
二、报价规定
(一)请各生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的【药品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应不高于国家和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指导价,不高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基本药物全国平均采购价格,不高于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
(二)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各生产商所报的成本价不作为报价限制。
(三)划分区域招标的品种,对于同一产品(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按不同供货区域分别报价,不报价的区域视为不参与投标。同一产品在不同区域可报不同的价格。
(四)带有附加装置(包括加药器、冲洗器)的药品所报价格为不含附加装置的价格。中标后如所含附加装置属于物价部门差别定价的药品,中标后按政府定价差价率核算中标价格,其他附加装置不另行加价。
(五)捆绑的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以其中250ml容量区分材质进行报价,100ml和500ml的容量不用报价。如果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四个品种的250ml容量的报价不一致的,以4个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最终报价,中标后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和《关于贯彻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05号)分别核算同生产企业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四个品种不同材质其他规格的中标价格。但核算后的中标价格不能高于参考价和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的低值。
(六)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商未报价的品种,视为放弃。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报价不需要使用单位身份证书(Key),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CA)统一在服务器端对报价进行加密,各生产商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即可报价。
(二)请各生产商使用药品申报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报价,报价开始后各生产商可根据需要单独修改药品竞价系统的登录密码。
(三)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四)报价不能报为“0”。
(五)每页必须点击“提交本页报价”才能报价成功。
(六)请各生产商报价时注意报价单位及报价提示。
(七)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生产商可以任意修改报价,所提交的后一次报价覆盖前一次报价,提交后的报价将被加密,任何人都无法看到,只能取消并重新报价。各生产商在报价时要仔细确认所报价格,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八)经济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商务标将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统一解密。
四、报价登录网址
http://www.gxyxzb.gov.cn首页快捷登陆【药品竞价系统】或直接输入https://116.252.221.174:8008登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