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药品配送区域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宁夏卫生计生委的文件精神和药品“三统一”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药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增加配送企业为我市医疗机构进行药品配送,现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及条件。凡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2015年药品及医用耗材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配送企业且尚未负责本市药品及耗材配送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配送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向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统一配送目录内药品及医用耗材。
二、招标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原则;坚持以保障基层为重点,满足临床需求的原则;坚持数量适当,符合实际的原则;坚持平稳过渡,有序衔接的原则。
三、时间安排
1、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5日开始,5个工作日;
2、投标企业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31日:
3、开标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开标评标定标方式
1、召开专家组会议
2、投标企业现场阐述
3、专家评标
4、专家定标
五、预中标结果公示。青铜峡市医药专家组完成评标定标,经青铜峡市药招领导小组研究报自治区、吴忠药招办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公示预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5天。
本次配送企业招标的投标企业报名地址为:青铜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04室(青铜峡市银河街19号)
联系人:张占奎、刘旭红
联系电话: 0953-3050680 传真:0953-3051231
本次配送企业公开招标的监督电话:
青铜峡市监察局:0953-3051097
青铜峡市药招办:0953-3050680
青铜峡市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10月25日
政策依据及招标理由
政策依据: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公开招标中标结果的通知》(宁药招办发〔2015〕4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配送区域公开招标工作方案》(宁药招办发〔2015〕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宁药招办〔2017〕16号)等文件要求。
招标理由:一是为了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二是由于各个药品配送企业均有或多或少独家经营的药品,目前负责我市药品配送的配送企业只有6家,实行“两票制”以后,有些药品无法进入医疗机构,为了满足临床需求,特需增加药品配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