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暂停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通知》(赣卫明电【2012】18号)和《关于配合召回和暂停使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7号),2012年4月23日,我省暂停涉及相关生产企业19个胶囊剂品规的采购和使用。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胶囊剂药品解除封存备案材料和企业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恢复该两家企业部分胶囊剂中标品种的网上采购资格。
恢复部分胶囊剂品种网上采购资格列表 |
序号 | 通用名 | 规格 | 包装单位 | 包装中标价 | 中标后零售价 | 生产企业 |
1 | 清热通淋胶囊 | 0.37g*40 | 盒 | 24.14 | 27.76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壮骨伸筋胶囊 | 0.3g*60 | 盒 | 22.57 | 25.95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颈腰康胶囊 | 0.33g*90 | 盒 | 43.50 | 50.02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