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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关于提供澄清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二)

所属项目: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

发布时间: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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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西藏自治区关于提供澄清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二)
信息来源: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5日 所属项目: 2017年西藏省标

各药品相关企业:

根据《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藏卫发〔2017〕317号)及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企业提供2014年以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近一期采购中标/挂网执行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并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经前期公示和评审专家组论证,现对被举报拟中标/挂网不实或其他问题的药品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人按实施细则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了物价文件、省级中标通知书、省级采购平台价格截图等价格信息证据,举报部分药品拟中标/挂网价格信息不实或其他问题(详见附件1)。

二、对附件1中的药品,被投诉企业自行登录 “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xzyxcg. 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载查看具体的被投诉事项。

三、各生产企业必须在2018年1月30日前,对被举报信息提供相应的澄清说明材料(如物价文件、省级中标通知书、省级采购平台价格截图或对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价格信息等予以澄清的药品,将取消中标/挂网资格。请各被举报企业积极响应。

四、受理地址: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拉萨市罗布林卡南路2号)。

受理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1-6826211

附件:

1.提供澄清材料药品列表

2.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申诉单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5日

 

附件 附件1:提供澄清材料药品列表.xls
附件2: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申诉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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