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相关企业:
根据《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藏卫发〔2017〕317号)及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企业提供2014年以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近一期采购中标/挂网执行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并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经前期公示和评审专家组论证,现对被举报拟中标/挂网不实或其他问题的药品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人按实施细则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了物价文件、省级中标通知书、省级采购平台价格截图等价格信息证据,举报部分药品拟中标/挂网价格信息不实或其他问题(详见附件1)。
二、对附件1中的药品,被投诉企业自行登录 “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xzyxcg. 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载查看具体的被投诉事项。
三、各生产企业必须在2018年1月30日前,对被举报信息提供相应的澄清说明材料(如物价文件、省级中标通知书、省级采购平台价格截图或对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价格信息等予以澄清的药品,将取消中标/挂网资格。请各被举报企业积极响应。
四、受理地址: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拉萨市罗布林卡南路2号)。
受理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1-6826211
附件:
1.提供澄清材料药品列表
2.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申诉单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