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申报人:
根据工作安排及2009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云南省2010年非基本药物网上限价采购目录公示的通知》要求,对在规定事件内补充提供了纸质证明材料的产品进行复核,现将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2009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云南省2010年非基本药物网上限价采购目录公示的通知》附件三“2010年新投标品种资料审核结果”中要求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品规,已于2010年1月11日再次发布通知,提醒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2010年1月20日,实际递交材料的品规320个,经专家复审通过的品规共276个(详见附件一)。复审通过的产品可进行确认,确认方法详见2010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非基本药物品种确认的通知》要求。
二、2009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非基本药物澄清的通知》附件二“待澄清需提供材料”中所列需补充物价文件材料的药品品规,已于2010年1月11日再次发布通知,提醒补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品规。截止2010年1月20日,实际递交材料的品规63个,已核定了限价挂网的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二)。企业可对重新核定后的价格进行确认。
三、企业提供证明文件申请变更药品信息等情况共85条(详见附件三)。
附件一: 附件一.rar
附件二: 附件二.rar
附件三: 附件三.rar
云南省卫生信息中心
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