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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9年江苏省徐州市公立医疗机

发布时间: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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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其中112种以谈判/竞价方式纳入,另有2种直接纳入。全市各级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026年1月1日起新版药品目录落地实施。

二、明确乙类药品本地支付政策

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新增药品的临床治疗领域、治疗需求、治疗周期、疗程费用等情况,合理确定乙类药品本地支付政策,做好新增乙类药品用药保障。

(一)明确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经专家论证,省局报备等规范程序,对114种新增药品及11种涉及归属认定、剂型调整等变动的药品,明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附件2)。

(二)分类管理确保新增乙类药品落地。按照现行分类管理的待遇、经办管理模式,将艾伏尼布片等36种按照双通道及单独支付管理的抗肿瘤药品纳入肿瘤专项用药保障机制范围(附件3);将奥瑞利珠单抗注射液等17种按照双通道及单独支付管理的药品纳入门诊按病种付费用药范围(附件4);将瑞格列汀二甲双胍片(Ⅰ)等6种药品纳入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补助范围(附件5);其他新增药品按常规乙类药品进行管理。

(三)进一步规范现行药品支付管理。根据药品说明书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将“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SEA)的维持治疗”使用的美泊利珠单抗注射液,纳入过敏性哮喘用药范围;将司库奇尤单抗注射液等4种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增加门诊单病种类别(附件6);将阿卡波糖咀嚼片等16种药品纳入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补助范围(附件7)。

三、扎实推进药品目录落地

市级医保、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确保新版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指导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同步更新药品目录数据库信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可在国家、省及市医疗保障门户网站下载。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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