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价格,促进省际间药品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对存在同通用名药品仿制药价格高于参比制剂价格情况的药品(见附件1),需在我省进行药品价格调整。同时,请企业自查附件中未包含但存在上述情况的其它药品,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主动进行价格调整。
企业在海南省医保信息平台医药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模块的“信息变更”中提交申请进行价格调整。企业可电话咨询附件中相关药品参比制剂的价格。如有异议,可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hnyppt@163.com),邮件主题样式:价格调整20250310+企业名称,邮件内容须包含药品的医保编码、通用名、包装规格、价格等基础信息。联系电话:66529803。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