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有关规定第四项的第(一)条:”3、未按照本通知“二、挂网分类及规则”和“三、价格动态调整”中的规则及时调整挂网限价的,纳入暂停交易目录。非短缺药品每季度入库率低于60%的,纳入暂停交易目录。暂停交易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生产企业方可提出恢复交易申请,经审核后予以恢复交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信息申报调整目录
递交恢复申请的相关企业产品(详见附件)
二、基础信息申报调整时间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5日。
三、基础信息申报调整程序及要求
企业应在规定的申报调整时间登录湖北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http://www.hbjgzc.com/),在药品准入系统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有关挂网规则完成基础信息申报调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础信息申报调整的,继续纳入暂停交易目录。
《湖北省药品采购准入系统企业基础库维护操作手册》在湖北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下载。企业申报过程中若遇到技术等问题,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7-8726718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