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相关规定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公示、价格确认等程序,现将部分2020年4月17日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及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相关的申报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医疗机构通过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直接采购。
请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查看挂网的药品信息。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