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业务工作办理流程,现将部分药品信息变更、价格调整、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及企业信用评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变更及价格调整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信息变更的48个药品,价格调整的4个药品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1年7月29日至8月2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执行日期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变更。药品信息变更(附件1)和调整价格(附件2)自2021年8月3日执行,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申报企业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平台及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采购及议价应答,确保临床使用。
二、不同转换系数(包装)增补结果
本批次共有7家企业的7个药品符合增补要求,其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挂网)价格差比计算值,也不高于全国最低9省的平均值,符合甘肃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规定,拟增补结果(附件3)。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其增补申报,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
(一)公示期:2021年7月29日至8月2日。
(二)申诉质疑材料递交方式:将申诉质疑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增补结果执行。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自2021年8月3日起在全省执行,集采平台及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监测系统增补企业务必在1个月内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网上配送关系。
三、企业信用评价相关情况
截止2021年7月28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已注销账号重新按照新增程序申报的企业进行一致性复核,现将符合条件的6个药品企业(附件4)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9日至8月2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可登录平台正常交易,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其新增申报。新增生产企业自2021年8月3日起,按照新增阳光挂网申报产品,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
联系人:0931-2909266、2909385、2909192、2909193
监督电话: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135
电子邮箱:
gansuypxxbg@163.com(信用评价、信息变更、价格调整)
gansuypzbbz@163.com(增补包装)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