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豫西监狱委托,就河南省豫西监狱2018-2019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豫西监狱2018-2019药品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TLZB-C-2018-391
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预算金额:50.00万元。
三、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采购常用药品及急救药品。
2、本次招标合格的药品供应商一名,采购价格以河南省药品指导采购价格为基础,以中标的浮动降价率为实际成交价。
四、采购周期:一年。
五、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需提供药品GSP证书;
4、具有河南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资格证明,并在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的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投标企业开标时需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2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时需提供)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时需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药品GSP认证证书;
5)具有河南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资格证明,并在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的证明材料;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7)“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信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辽宁路与丽新路交叉口世纪华阳52号楼13楼1313室。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河南省豫西监狱
地 址:洛阳市春都路0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2386602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采购代理: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楼1206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0379-60865286
十三、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