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6〕22号)文件,为保障旗区级公立医院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经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增加一批我市旗区级及以下配送区域的药品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备案的鄂尔多斯市药品配送企业,可报名申请我市旗区级及以下配送区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9:00开始。
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8日下午5:30结束。
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医用设备耗材和药品招标采购中心
(鄂尔多斯市公共卫生指挥中心10楼1019室)
联系电话:0477—8125352
三、其他事项
1. 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内卫计规范〔2015〕12号)要求,旗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实行县乡村一体化捆绑配送,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供应的配送企业必须承担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工作。
2.报名只受理现场报名,不受理邮寄和他人非正式委托报名。参加报名企业按照本通知递交资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和密封。
3.参选企业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经人举报,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各药品配送企业务必于2016年 11月18日之前向市药品招采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日娜
联系电话:0477-8125352
附件:药品配送企业递交资料格式要求
鄂尔多斯市医用设备耗材和药品招标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药品配送企业递交资料格式要求
装订 顺序 | 材料名称 | 材料 要求 | 标准 格式 | 备注 |
1 | 封面 | 原件 | | |
2 | 配送企业基础情况登记表 | 原件 |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原件 | | |
4 | 报名承诺书 | 原件 | | |
5 | 配送企业配送申请书 | 原件 | | |
6 | 配送承诺书 | 原件 | | |
7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新版GSP) | 复印件 | | |
8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 | | |
9 | 上一年度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 | 复印件 | | |
10 |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复印件 | | |
11 | 企业出具的参加网上集中采购活动连续2年无违法违规声明 | 原件 | | 由申报企业提供声明原件 |
12 | 连续2年无违法违规证明 | 原件 复印件 | | 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盟(地)市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提请补充报名前两个月内出具有效. |
13 | 具备配送车辆或运输设施设备,有符合特殊要求的专用车辆目录 | 原件 | | |
14 | 配送车辆所有权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 |
15 | 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 原件 | | |
16 | 仓库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仓库平面图 | 复印件 | | |
17 | 企业用章印模 | | | |
18 | (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已注册的执业药师资格证明及注册证明 | 复印件 | | |
19 | 配送企业管理规范,有规范的药品经营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 |
备注: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 (2)申报材料应清晰完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原件资料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4)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单独胶装成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经办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5)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由企业的被授权人现场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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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配送企业递交资料格式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