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2:
(1)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51012924210200001747[2024]00289;2、监督单位: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3、本项目最高限价:包1:50万元,包2:150万元;4、本项目包1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沙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邑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大邑县沙渠镇方圆路284号
联系方式:028-88326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联系方式:028-85599678转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健
电话:028-85599678转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