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及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2年第一批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公示》结果,目前已完成药品相关企业信息、承诺函及产品价格等信息质疑与澄清的处理工作,现将2022年第一批药品阳光挂网质疑与澄清处理信息及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6日。
二、公示内容
2022年第一批药品阳光挂网质疑与澄清处理信息(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2年第一批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公示》要求,企业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澄清或质疑材料只可提交1次,原则上对此次公示的澄清与质疑信息不再做二次处理。在公示期内,如确存在处理偏差或与实际不符等情况的,请相关企业必须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应包含企业自拟的澄清或质疑函(须体现产品信息、医保药品编码、质疑与澄清理由等),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涉及价格问题的请提交相应省份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截图或结果公告等(须含价格和截图当前系统时间),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ylypcg@163.com)。
(二)请各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合理依据,严禁进行恶意澄清质疑或重复提交现象,如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91-3552039、3552057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0991-880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