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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1年四川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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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医药企业药品和医用耗材等集中采购工作线上“一件事”办理,现就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产品(以下简称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各相关医药企业可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网站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我省结合本省政策要求核验产品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申报范围

自即日起,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已发布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各相关医药企业均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网站向我省提交挂网申请后,按我省现行挂网政策办理。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本省核验挂网。在联审通办试运行期间,我省将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医药产品挂网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原则上将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挂网工作。

试运行结束后的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28-85151912(药品)

028-85157579(耗材)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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