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强尘肺病人救治保障工作,进一步降低尘肺药品价格,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第十三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永川区中医院、合川区人民医院、合川区草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院、重庆两江新区第二人民医院、潼南区中医院、潼南区人民医院、重庆格林医院、奉节县基药中心、云阳县医药采购联合体、开州区药品采购管理中心、渝北区阳光药事服务中心、万州区药事服务中心、忠县医院采购管理中心、城口县基本药物采购管理服务中心等,委托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尘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请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按采购目录和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采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医药采购代理中心 周老师 联系电话:023-63832826
附件:
1. 《尘肺药品代理采购实施方案》
2. 《委托代理采购协议》
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