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药品耗材带量集中采购联盟委员会药品带量采购实施细则(第一批)》的要求,经组织评审,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同意后,现对金华市第一批药品带量采购产品拟入围企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在公示期内(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金华市药品耗材带量集中采购联盟委员会办公室,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811室,联系电话:0579—83470221。
金华市药品耗材带量集中采购联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