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在《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拟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部分拟中标品规因系统包装数量表述与企业报价单位不一致导致换算错误、企业报价单位理解错误导致报价明显过低、拟中标的剂型规格与投标资料和生产批件不一致,企业对此提出了申诉。经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将以上情况的品规予以废标,由同品规其它经济技术标入围的企业中报价最低者替补中标。
现将替补中标品规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20日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面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1-8329405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件:替补中标品规一览表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