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卫发【2017】22号文件《温岭市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和温岭市卫计局审核的《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药品采购共同体药品价格谈判(第一批)实施细则》,本共同体将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与贵公司进行药品价格谈判。请贵公司对本共同体内在用的正式目录内药品进行重新报价,药品目录详见附件。
一、报价要求:
1.产品报价不得高于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及目前省药械采购平台上公布的全国最低价格联动价和医保支付价;
2.不得高于截止2017年6月30日浙江省内所有地区药品价格谈判成交的最低价格。
3、如果医药生产企业的报价作假、或报价高于浙江省内其他单位的最低实际采购价格、或医药生产企业对其他单位有更低报价,30日内不更改报给本共同体的报价,终止采购该药品。
4、如果医药生产企业的报价通过本共同体的评议,将作为目前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的药品采购执行价格,后续根据政策和其他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5、如果医药生产企业的报价无法通过本共同体的评议的,将视具体情况作调整处理。
二、注意事项
1、《共同体生产企业产品价格信息表》填好后(建议电脑文本输入价格信息后打印以保证信息清晰)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放置信封内封存(封口加盖骑缝章),有质量层次证明资料的请与附件2-4等资料一起存放,请勿装入信封内。
2、报价时限和地点: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3日16:30前交回本共同体(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地址为:温岭市中医院行政楼2楼(出电梯左转)共同体联合办公室,周六周日不受理。
3、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本共同体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4、报价单上的联系电话请填写《授权书》上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以便后续工作联系。
5、本次上报的资料为附件1-4内容。《共同体生产企业产品价格信息表》单独放置信封内并封存后,该信封与其余加盖原单位红章的资料一起放入一个档案袋后再交于我处。
6、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
三、相关事项咨询联系:江老师、邵老师0576-89977165。
特别提醒:非本次目录内的请勿报价。档案袋上需标注:报价药品的Id号码(报价单上有)和上交资料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报价人必须与被授权人身份一致。
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药品采购共同体
2017.07.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