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经企业申请并核实相关材料,现对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信息进行变更更正。公示期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10月23日17:0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附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信息变更情况表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9日
一、进口药品变更生产企业 |
序号 | 药品信息 | 原代理企业/进口企业 | 新代理企业/进口企业 |
1 | 卡泊三醇倍他米松软膏,15g(1g:卡泊三醇50ug;倍他米松0.5mg) | 大昌华嘉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LEO Laboratories Limited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LEO Laboratories Limited |
2 | 甲磺酸奥希替尼片,80mg*30片 | 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AstraZeneca AB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AstraZeneca AB |
二、其他药品信息变更 |
序号 | 原药品信息 | 变更内容 |
1 | 盐酸氮卓斯汀鼻喷剂,10mg:10ml*1支,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 通用名变更为:盐酸氮卓斯汀鼻喷雾剂 规格变更为:10ml:10mg,60喷,每喷0.14mg。 |
2 | 中长链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电解质注射液,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用名变更为:中长链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注射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