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省医疗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前期已上线试运行,将于6月上线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医疗卫生机构须明确新平台使用的负责人。负责人需全面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药品、医用耗材、财务、信息相关部门的分工。
(二)熟悉招采系统
各医疗卫生机构操作人员,根据招采子系统操作说明熟悉系统功能与流程。
二、登录和注册方式
(一)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浙江省智慧医保“两定门户”的账号登录(如遇账号问题联系本院医保部门),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两定门户需通过医保专线接入,请相关单位做好医保专线的线路布置工作。浙江省智慧医保“两定门户”地址:(http://med.ybj.zj.gov.cn)。
(二)生产和配送企业。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yb.ybj.zj.gov.cn)设置经办人账号,负责招采子系统基本信息维护、后续集中采购等业务的操作(相关操作详见《关于开展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企业注册工作的通知》(https://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5499&CatalogId=3)。
请各上述相关单位于6月21日前完成注册与登录,子账号权限分配等工作。
三、采购要求
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在6月30日前至少完成一笔订单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完成响应订单和配送工作。
药品采购:郑秋岚,0571-86401796;医用耗材采购:陈赟,0571-86408809;
资金结算:朱蕾,0571-86401863;
技术支持:郑栩,0571-86401953。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