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影印件;;(2)若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需具有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影印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顺县中医医院
地址:自贡市富顺县东湖大道1801号
联系方式:0813-5197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丹桂大街蓝鹰海岸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0813-8108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13-810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