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维护市场公平性,防止药品不合理挂网高价损害医保基金和公众利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我省在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中,通过对比全国药品挂网中位数、众数和75%分位数,发现部分药品价格存在异常,现请相关企业及时调整我省挂网价。
一、调整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3月23日17︰00。
二、操作方式
请相关企业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药品办事大厅-药品挂网价格变更”栏目,在“待提交-药品挂网产品调价列表”界面,系统增加了一条“申请原因”为“价格整改(四)”的调价申请,请点击“查看产品明细”,阅览相关药品和黄标价、红标价,建议按照不高于黄标价填报新挂网价,批量保存后返回,上传附件(加盖公章调价函)后提交。
三、相关要求
(一)在规定调整时间内未填报新挂网价,或填报的新挂网价高于黄标价的产品,按照红黄标处置,即高于黄标价不高于红标价的实行黄标标识,高于红标价的实行红标标识。
(二)对系统备注的价格整改标准有异议的,请在招采子系统“网上办事大厅-药品办事大厅-价格整改(四)”栏目上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