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8月25日省政府专题会议有关研究超常规挖潜保工业增长措施(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 66号)的决定,以及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关于落实8·25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座谈会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本省药品直接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8年以来我省药企新上市的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大分子生物制剂(含多肽类)、出口欧美日等法规市场的药品,二类以上医疗器械,及本省生产企业承诺用全国最低中标价进入本省医院的药品(具体品种见附件),可按照采购规则有关要求申请直接挂网。
二、直接挂网申请流程见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药品直接挂网操作指南”,申请受理类型选择“本土”。
附件:具体品种名单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