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因项目采购的特殊性,现就氟 [18F] 脱氧葡糖注射液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公告,本项目相关采购事宜按公告要求执行。本次公告在 “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 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求
1.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氟 [18F] 脱氧葡糖注射液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采购
3. 采购预算及单价:单价 2000 元 / 份,预估年采购量 600 份,年度采购预算金额 120 万元
4. 采购需求:
4.1 采购内容:氟 [18F] 脱氧葡糖注射液,规格: 0.37GBq-7.40GBq,单位: 1 人份(10mci),为核医学科开展 PET/CT 检查专用放射性药品。
4.2 配送要求:供应商需安排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专车运送,驾驶员具备放射性药品运输相应资质,做到专人专车持证上岗。
4.3 结算方式:即时结算,双方按实际供货量进行费用结算。
4.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医院能独立配置氟代脱氧葡萄糖(18F-FDG)注射剂之日止。
4.5 质量要求: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放射性药品相关行业规范,满足医院 PET/CT 检查临床使用需求。
5.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即时结算方式执行。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不接受线下非定向报名。
二、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放射性药品生产 / 销售、配送相关内容。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近年内(2024 年或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采购申请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 (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采购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采购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注:采购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申请人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采购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
1.4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申请人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采购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放射性药品生产、运输、配送的专业设备证明、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药品。
3.2 具备放射性药品运输的相关资质,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放射性药品运输专用车辆及持证上岗的运输人员、驾驶员。
3.3 为云南省内可完成该药品合规生产、供应及配送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说明)。
4. 其他资格要求:
4.1 采购申请人在采购之日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对采购申请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 报名时间:2026 年 3 月 10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12日 17 时 00 分(3 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请各采购申请人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0143022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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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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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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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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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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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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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氟 [18F] 脱氧葡糖注射液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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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系电话:0875-2120322;如采购申请人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采购的,需提前电话告知采购人。
四、响应材料要求
1. 采购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均签字并加盖公章)。
2. 资格审查部分:
2.1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放射性药品生产 / 销售、配送相关内容(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 采购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即可(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近年内(2024 年或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采购申请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 (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采购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采购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3 提供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4 提供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未办理社保的提供情况说明,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放射性药品生产、运输、配送设备证明、人员资质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并加盖公章)。
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签字并加盖公章)。
2.7 提供未被列入相关失信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并加盖公章),采购人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有不良记录的予以拒绝。
2.8 提供不参与关联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并加盖公章)。
3. 非联合体采购声明(格式自拟,签字并加盖公章)。
4. 药品质量承诺函:承诺所供药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医院临床 PET/CT 检查使用需求,若出现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格式自拟,签字并加盖公章)。
5. 配送服务承诺函:承诺按国家规定及本公告要求完成药品专车、专人持证配送,遵守 3 人份起送要求,保证配送时效及运输安全(格式自拟,签字并加盖公章)。
6. 商务部分:
6.1 商务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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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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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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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申请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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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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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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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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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至医院核医学科能独立配置该药品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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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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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放射性药品相关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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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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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即时结算,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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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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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要求:专人专车持证上岗,3 人份起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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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报价单:明确药品单价、配送相关说明及结算方式(格式自拟,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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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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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单价(元 /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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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预估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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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估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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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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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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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氟 [18F] 脱氧葡糖注射液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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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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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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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表格格式附后)。
3. 技术部分:
9.1 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针对放射性药品供应配送的特殊性)。
9.2 药品供应及配送实施方案(含运输路线、应急处理、资质保障等)。
9.3 拟派项目服务人员(含运输、配送、技术支持人员资质)。
9.4 药品质量保障及违约措施。
9.5 放射性药品运输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
9.6 保密承诺及保障措施(针对医院临床用药信息)。
9.7 类似放射性药品供应配送业绩证明材料(如有,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签字并加盖公章)。
4. 采购申请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签字并加盖公章)。
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保山市人民医院:
我公司(采购申请人名称)参加(保山市人民医院氟 [18F] 脱氧葡糖注射液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采购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采购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二)采购申请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三)采购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采购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申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采购申请人成交;
(六)采购申请人之间商定部分采购申请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七)采购申请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采购申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采购申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采购申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八)不同采购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九)不同采购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
(十)不同采购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十一)不同采购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采购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十二)不同采购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十三)不同采购申请人的采购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若我公司存在上述情形,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贵单位有权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我公司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在职人员情况表详见附表。
采购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采购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采购小组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以上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版,提交一份纸质版响应材料及一份电子版(PDF 格式)响应材料(U 盘存储),纸质版材料需胶装成册,复印件均需原件备查。
五、采购相关要求
1. 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 响应材料递交时间:2026 年 3 月 10 日 0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逾期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1.2 采购洽谈时间:2026 年 3 月13 日上午 09:00(采购申请人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3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大厅东侧药学部)。
1.4 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杞老师 联系电话:0875-2120322;15087587358
2. 采购要求:
2.1 采购洽谈时,采购人将对本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采购申请人须派业务熟悉的授权代表参会,以免影响采购结果。
3. 采购规则:
3.1 各潜在采购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介绍、报价和答疑;
3.2 采购小组:由院内专家组成;
3.3 本次以院内定向采购方式进行,在采购申请人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结合供应商资质、药品质量、配送能力、报价及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采购申请人;
3.4 院内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按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后续流程。
六、监督
本次采购全程由医院审计科、纪检监察室监督,监督过程贯穿材料递交、评审、公示全流程。参与本项目的采购申请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审计科电话:0875-2149256
纪检监察室电话:0875-2130050
七、其他事项
1. 本项目药品采购为即时结算,双方按实际供货量及时核对并完成费用支付。
2.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按医院临床 PET/CT 检查需求及时供货,严格遵守配送要求,不得无故拖延配送,否则院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负责解释。
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