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根据《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将重点采集各投标产品的出厂价格(或口岸价)以及全国各省、市最近一期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的中标价格。为使收集到的数据更全面、准确,现要求各投标企业登录系统进行填报,价格填报要求如下:
一、请各投标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所报数据须真实可靠,中心将会同物价部门进行审核,若有虚假,一经核实,责任自负。
二、填报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6日
三、国内生产药品的出厂价及进口药品的口岸价为必填项目。
四、投标产品未在吉林省投标,但在吉林省有销售的,企业还须填报该产品在吉林省医疗机构的最低采购价格。
五、填报内容
1、当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中标价格上报”菜单,进入后选择要填报的产品,点击产品进入填报页面。
2、产品信息填报:页面上显示选择填报产品的基本信息,并需企业填报该产品的药理分类、医保编号、政府定价或企业定价、出厂价或口岸价、全国最低中标价和地区等。填报完成企业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信息保存。
3、中标价格填报:首先,企业选择中标省份和中标项目类别(基本药物中标或非基本药物中标),然后填报中标包装数量、中标最小制剂单位、中标价格、中标最小包装单位、中标项目年份,点击“提交”按钮进行信息提交。
4、填报完的价格信息将在下方表格里面显示,如果发现填报有误的,可以选择有误数据,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