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自5月1日起,我院药品一律在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实施采购。鉴于此次医院药品换标后,目录内药品供应品种、采购价格、配送企业均进行了较大范围的调整。为确保此次药品换标结果执行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30日18时起,外置库房暂停所有新入药品的验收、储存和配送,第三方托管企业(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对库存药品进行实物盘点和封存,盘点结果应按配送企业建立明细台账。
二、外置库房对接的所有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配合此次库存药品清退工作。5月6日至8日,医院向外置库房派驻专职监管人员,会同第三方托管企业对封存拟清退药品进行二次复盘;5月9日至10日,相关配送企业根据外置库房通知要求,委派专人专车将拟清退药品撤出外置库房,依据签收的清退药品种类、数量和金额向医院开具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务必于5月13日18时前交至外置库房进行汇总,非正当原因逾期未交的取消其应付账款结算。
三、5月1日以后,原通过外置库房中转配送的药品供应品种,由招标采购科直接向本次换标确定的配送企业发布采购订单,配送企业根据订单通知时的交货地址进行药品配送。
四、外置库房恢复运营时间按上级要求执行,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招标采购科
2020年4月30日
注:
联系单位 | 地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外置库房第三方托管企业 | 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1号 | 吕经理 010-83633553 |
招标采购科 | 北京市复兴路28号门诊楼11层 | 张老师 010-66936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