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配送商:
根据《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工作方案》(桂卫药政发〔2017〕5号)要求,全面了解我区短缺药品有关情况,现将填报短缺药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短缺药品是指临床必需,在一定区域内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请各配送商认真核对本单位实际销售情况及库存情况后拟定药品配送企业短缺药品清单。
二、填报范围: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招标采购入围品种、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品种、第一批广西常用低价药品挂网品种目录及补充挂网采购目录品种、国家谈判药品。
三、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3日。
四、填报方法
请各配送商登录药品交易系统,点击【短缺药品填报】菜单进入短缺药品填报界面,选择相应的产品进行填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