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卫生计生局、相关配送企业:
为切实做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款省级统一结算工作,确保结算资金安全、有序支付,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根据2016年度我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2月25日零时起暂停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详见附表) “吉林省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内网上集中采购、配送、入库、退货、确认销售发票、确认退货发票操作功能的使用权限(以上权限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恢复使用)。
二、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负责通知本辖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账实相符的前提下,必须在2016年12月25日零时前清理、完成2016年12月25日及以前月份的采购、配送、入库、退货、确认销售发票、确认退货发票网上操作工作。
三、各相关配送企业应在本通知规定时限前完成2016年度药品配送、退药、纸质销售(退货)发票送达、网上维护电子销售发票和电子退货发票等工作。
四、2016年度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集中采购药品货款“省级统一结算”工作应结算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零时至2016年12月25日零时。
五、坚决杜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跨年度网上操作行为和账实不符情况的发生。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认真核对就进行网上操作的、配送企业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的,最终造成网上结算数据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财务账不符情况发生。一是要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现有违法线索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二是暂停相关企业2017年度配送、结算工作,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表:2016年12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暂停权限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