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经办服务指南(1.0版)》《关于启动药品新增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现将2024年第四、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与第三、四、五药品新增阳光挂网专家论证结果一并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四、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
2024年第四、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核和申诉质疑处理,符合挂网规则药品共189个,见附件1。
二、第三、四、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专家论证结果
2024年7月25日经专家论证2024年第三、四、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专家论证结果199个,见附件2。
公布结果中符合挂网规则药品自2024年7月29日起执行,医疗机构可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新增阳光挂网药品,严禁网下采购。新增至集采目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在2024年8月5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采购目录实际成交价由交易双方按照不高于挂网价自行议定。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265、2909266。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