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于6月13日公布公开询价药品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结算价后,采购中心陆续收到部分企业调整价格的申请。根据《福建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要求,现将初核通过的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肝素钠注射液(2ml:12500iu)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6月26日~7月2日。如有异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班内时间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19号5层),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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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