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四川】2021年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督促医药企业及时递交 《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1-05-27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医药企业:


根据《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关于开展医药企业信用承诺书提交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0〕194号)工作要求,医药企业(含配送企业,下同)必须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以下简称“《信用承诺书》”)。自6月1日起,对于未提交承诺的企业,视同为拒绝承诺守信经营,平台注册资格全部注销,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如有其他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要的,一律予以撤网处理。请仍未提交《信用承诺书》的医药企业务必于5月31日前完成提交工作。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6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