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省药采办专题会议研究,拟将我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履约执行以来,无正当理由不履约供货,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的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列为不诚信企业,并进行不良记录登记。现将上述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2016年9月21~27日(不含节假日)。如有异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19号5层,联系电话:0591-87279375),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拟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第二批)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