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执行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51号)要求,对符合价格调整要求的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供应清单内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拟将采购类别调整至阳光挂网,来源标识为“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现将目录调整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供应清单内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目录调整”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