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管局,委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8〕1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经核查,我省涉及使用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的中标挂网企业分别为: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缬沙坦分散片(规格80mg,流水号601545、6015451、6015452、601545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缬沙坦分散片(规格80mg, 流水号608261、6082611)。从即日起,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暂停上述企业和药品在我省的网上交易资格,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可根据食药监管部门公告,由企业提交恢复挂网申请、整改报告、可生产供应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可恢复挂网。
联系方式:
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联系电话:0931-4818123、4818227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联系电话:0931-2909265
附件:关于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