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现对黑龙江省集中采购挂网药品价格联动结果(见附件1)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8日,公示期内接受相关医药企业申诉和质疑(不接受撤网药品申诉质疑)。
如对公示的《黑龙江省集中采购挂网药品价格联动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价格截图等三部分材料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纸质申诉质疑材料。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电话:0451-87220792 87220791 87220728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