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2012年度省增补基本药物报名和资质材料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经初步核实,有部分参加招标的药品尚未制定零售指导价格(见附件)。按照《2012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品种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规定,未经国家或江西省发改委定价文件制定最高零售价及零售指导价的不纳入采购目录。为不影响企业参加本次增补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现将有关申请药品定价事项通知如下:
1、范围仅限于在规定时间内已报名参加本次省增补基药投标的企业和药品品规;
2、请有关企业将申请定价材料于7月20日上午12时前,直接报送江西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受理药品价格申报材料点(地址:南昌市二七北路172号物价综合办公大楼(原吉伟宾馆),联系电话:0791—86263371),此后不予受理;
3、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将按照药品定价程序,在7月底制定补充申请的药品零售指导价。
附件:尚未制定零售指导价的投标品规目录.xls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