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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妇幼

发布时间: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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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加强药品配送保障工作,提升药学服务水平,提高药品配送质量及配送效率,实现医院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桂卫财审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经济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经营范围和品种齐全、配送供应能力强、信用无不良记录的优秀药品企业为我院药品配送企业,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遴选。

一、遴选内容

拟遴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我院药品供应商。服务期限:2026年期间,如合同执行期间与国家、省市政策或规定不符,按国家、省市相应政策执行。

二、遴选原则

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三、遴选公司配送范围

负责我院所有计划进购的西药、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等药品(麻醉、精神、放射性、疫苗等特殊性药品以及单一来源的采购药品和集采药品,其配送企业不参与遴选,直接签订合同。配送集采药品的企业如未中选,该配送企业除可配送指定的集采品种外,不得配送其他药品。)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五、遴选条件

(一)参与遴选企业资格条件

1. 参与遴选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和具有全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

2. 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能配送的所有药品类别;

3. 参与遴选企业在广西区内注册同等条件下优先(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4. 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两年内未被药监、纪检部门通报,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专门机构认定有药品质量问题及重大违法记录;

5. 未与医院发生过纠纷,未在医院黑名单中(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等查询结果为依据);上一合同周期内合作的配送企业未发生不良配送事件(以医院记录为参考)。

6. 配送企业应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配送企业有完整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药品的现代物流管理。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9. 同一集团内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经营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二)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

1. 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规违法,被省级部门禁止其参加广西区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

2. 《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资质证照被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近两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s://cfws.samr.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等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

六、配送企业知晓并承诺内容

1. 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保证;医院不承诺业务量,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进行报价,供应商不得以金额小或量少等不正当理由拒绝供货。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依据,结算金额为成交价乘以实际发生数量。

2. 配送药品的及时性、配送准确度的保证:(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48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72小时,长的节假日(7天以上)收假前3天要有药品配送。(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4小时内送达,急用药品12小时内送达;剧毒、麻醉、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24小时,并确保货票同行。(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 配送药品售后服务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 目前在我院有业务的配送企业如果本次未中选,我院承诺优先支付该公司的药品余款;如本次中选的,则公司回款保持目前的回款周期,待清理未中选公司尾款完毕后逐步缩短至本次合同约定的回款周期。在此期间,配送公司不能以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由限制供应我院药品,影响我院正常运营,否则我院可根据本次评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配送。

5. 伴随服务跟进到位,包括科研合作、药品信息支持、药品管理知识培训及其他服务等情形;

6. 严格执行“两票制”。

七、遴选方式

(一)遴选程序

1.在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遴选公告;

2.在递交遴选材料时间截止后我院择期组织专家开展遴选工作;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响应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公告内容递交全部响应材料,如存在缺漏的,我院将严格按照评分细则予以评分,届时如因材料未齐全等原因导致未入围本次遴选,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做进一步的解释。

(二)综合评价打分。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对供应商企业资质、仓储及配送能力、产品质量及配送服务方案、业绩情况、企业信誉、票据开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详见遴选评分表。 

(三)结果评定。遴选评分表满分分值100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且总分值60分以上方可拟入选供应商名单。综合评分相同时,以配送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评分和配送服务方案得分均相同时,以仓储及配送能力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一级指标评分为0时,取消遴选资格。遴选单位无义务向未被中选的供应商解释未中选原因和退还报名资料。

八、报名时间和方式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遴选公告在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7:30时止,逾期不受理。

3、报名地点:东兴市妇幼保健院(东兴市兴东路253号)四楼药剂科办公室。

4、报名方式:材料需提交纸质版(A4纸单面,加盖公章),请将遴选要求相关文件依次顺序装订成册其中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胶装密封(材料一式五份即一正四副)否则视为不合格,视作无效报名。

5、联系人:曾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0770-7689656  监督电话:0770-7652919。

九、遴选工作按程序执行完毕后,医院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质量保证协议书和廉洁购销协议等。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遴选结果通知之日起25个自然日)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届时我院将根据排名,依次递补供应商。中标企业(供应商)配送期限均为1年。

                              东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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