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端州、鼎湖、高要分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04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中选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此次集采药品采购期原则上为1年,首年采购周期从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29日,视情况可延长不超过1年。
二、医疗机构要按照已自主填报的品种和需求,确保中选产品入院,采购周期内,医药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采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剩余用量可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其他产品。
三、各地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掌握使用进度,避免实际用量与上报协议量产生较大波动,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市医保局联系人:梁薏,联系电话:2322982,政务邮箱:sybj_dy-jc@zhaoqing.gov.cn。中心联系人:凌凤姿;联系电话:2108856;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