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06日 所属项目: 2017年福建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
各有关企业:
6月1日,我省发布《关于公布<福建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启动我省药品动态调整工作。
经研究决定,自9月7日起,符合动态调整条件的生产企业可凭数字证书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参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未办理过数字证书或数字证书失效的,须按相关流程办理数字证书业务,数字证书办理详见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电子印章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http://www.fjdzyz.com/project/yxcg/page/yw/yw.jsp)。
福建省药联合采购中心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