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配送商:
为营造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桂政管办发〔2017〕13号)要求,企业应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采购部做出廉洁承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对象
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标企业、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招标采购和挂网采购药品入围企业、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入围企业以及参与上述产品配送的配送商。
二、承诺事项
企业应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采购部承诺以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廉洁交易。
(二)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业务,不以任何借口私自进入办公场所,不与工作人员违规建立联系。
(三)不向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不为工作人员报销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费用,不安排任何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消费活动。
(四)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自律行为,应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报,同时积极配合调查。
三、承诺方式
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gxyxzb.gov.cn/,以企业交易帐号密码进入廉洁承诺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承诺。
四、承诺时间
从2017年12月11日起。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