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商、配送商: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关于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开挂网的要求,现将阿扎胞苷等17种谈判抗癌药品挂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公布的药品(详见附件1)。
二、相关说明
(一)国家通过谈判确定的17种抗癌药品涉及的所有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品种(见附件2)均调整为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目录品种,以国家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作为采购价格。
(二)未在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内的,由生产商按附件3的要求递交资质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导入交易系统供医疗卫生机构采购。
请各医疗卫生机构、生产商、配送商按通知公布的结果执行。
附件1.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名单
2.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调整为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目录的品种
3.资质证明文件递交等工作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