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目前正在开展报名产品质量层次划分工作。经市医保局初审,发现部分企业提交的报名产品资质信息质量层次证明材料不满足评审需要。为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层次划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申报第一和第二质量层次产品的企业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产品资质信息维护模块-产品资质信息页面,查看报名产品材料暂不满足评审情况,并按照相关意见,补充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文件。
二、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11月18日17时至2018年11月20日17时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逾期未上传将视为该报名产品放弃申报第一和第二质量层次。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按照《办法》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理。
专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