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会员:按照《重庆药品交易所药品交易规则》《重庆药品交易所药品电子挂牌交易细则》的规定和交易所工作安排,已注册为重庆药品交易所卖方会员的企业,即可进行挂牌交易药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申报品种按照《新编药物学》(第十六版)划分的循环系统类药物进行申报。具体品种详见附件《挂牌交易药品通用名目录》(含剂型、规格),目录中未列规格、剂型(除国家基本药物中的剂型和重庆市2009年公告的集中采购不限价不竞价目录的剂型,但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区别定价且未参加2009年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药品,可以申请补充),卖方会员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供注册药品的生产批件进行补充(传真电话:023-63831060),经重庆药品交易所审查核实录入申报产品数据库后,即可申报。二、 申报时间自2010年11月24日起交易所开始接受挂牌交易药品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首批挂牌药品交易将于12月底进行,药品交易所将先对2010年12月15日之前在网上申报并有效递交纸质材料的药品进行审核,并只对审核通过的药品制定入市价。请卖方会员按照《药品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并随时关注药品审核状态。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重庆交易大厦2楼咨询电话:023-63830330 023-63831770 023-63833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