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非免疫规划疫苗的质量安全与稳定供应,现就2026年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PART 01
遴选条件
所有参与遴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必须是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疗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中标的疫苗生产企业和品种;对于2026年无生产计划、已暂停生产或无法供应等会对后续实施采购造成影响的疫苗品种及疫苗封装类别,禁止提交遴选材料。
PART 02
参加遴选疫苗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申报产品的GMP证书、产品说明书、产品证明性文件;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
质量保证协议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签订合同签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留样;
产品的代理证明等;
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
PART 03
遴选程序
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向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企业、产品资质等材料。
珙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评审组对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推广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遴选的资格。
由珙县卫生健康局在疫苗遴选评审组成员中随机抽取组成当年度遴选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审和遴选工作。邀请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全程参加监督。
评审组成员投票确定入选疫苗及厂家,现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对经评审列入我县采购目录的供货疫苗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并确定我县当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最终采购目录。
PART 04
有关要求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企业需在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下午18时前将企业产品材料邮寄至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逾期将不予接收和受理。
联系人:陈鸿;联系电话:0831—4318907、15196954020。
地址:四川省珙县巡场镇狮子街50号。
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