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20日,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程序,已将武汉市、黄冈市、荆州市、咸宁市及恩施州卫生计生委及华中科技大学附属梨园医院、新华医院、中山医院申报的113条分级审核备案采购药品在“湖北省医疗机构网上药物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各申报单位自行依规受理并处理了申投诉事项,部分申报单位申请撤销了申报品种、调整了原申报价格、修改了申报信息。
现将专家组审查认定并经部门联席会议确认符合分级备案采购的药品进行公示。公示期:2014年9月11日-18日。如有质疑投诉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层服务大厅药品招标窗口(16、17、18)投递书面材料。
咨询电话:027-87266150
受理有关涉违纪违规问题检举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湖北省监察厅驻省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联系人:卢伟华 联系电话:027-87823005
附:专家组审查认定并经部门联席会议确认符合分级备案采购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