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27日发布)有关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不再实施GMP、GSP强制性认证。现将涉及我省采购平台GMP、GSP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GMP、GSP证书不再作为企业基础信息申报中的填报项目;
二、省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系统”中已有的GMP、GSP证书有关信息,企业无需再进行维护;
三、不再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对GMP、GSP证书相关的挂网信息进行发布。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