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阳光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6月份申报的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及已挂网申请价格调整的一致性评价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4日17时,工作日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五号、六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4 029-88661243
附件.1、新申报的一致性评价药品公示表.xls
2、已挂网的一致性评价药品价格调整公示表.xls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