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政府深化医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配送制度,做好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工作的通知》(深卫计发〔2017〕5号)、《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深卫计规〔2018〕6号)文件要求,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在官网发布《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关系调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9份意见反馈,经认真研究分析并报深圳市卫计委审核同意,现将《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关系调整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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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