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我局于6月11日发布《关于做好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相关要求的通知》,鉴于企业报送价格均为包装价格,与采购平台价格填报口径不符,为使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顺利进行,请按以下要求和格式报送相关信息:
一、报送时间
2019年10月9日-12日
二、报送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
(二)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信息表(附件2);
三、报送方式
请将上述材料压缩包命名为“企业名称+动态调整”发送至邮箱hljyyjgzcc@163.com。
四、相关要求
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准确。
省医保局价采处将统一汇总企业报送信息并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进行公示,受理申诉质疑,对于报送虚假价格经举报核实的,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如遇有其他省份中标(挂网)价低于我省现行挂网参考价的,应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天内按要求将最新中标(挂网)价提交至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信息表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